D-day與V-day

D-day與V-day

主講人 / 作者: 
許承道牧師
佈道日期: 
2015-06-21

D-day與V-day

以弗所書二:8-10

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核心就是復活的基督帶給世人生命的盼望(希望),從D-day到V-day是「基督復活使人因信稱義」到「基督再臨使人與上帝合一」的成聖過程。此過程充滿爭戰與苦難,此過程也讓人享有:「上帝所賜那超越人所能了解的平安,必在基督耶穌裏,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。」(腓四:7)這是上帝的愛所帶來生命的盼望:「患難生忍耐,忍耐生老練,老練生盼望,盼望不至於落空,因為上帝的愛,已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,澆灌在我們心裏。」(羅五:3-4)

Josef Pieper是二十世紀天主教哲學家(1904出生,1997安息),曾著有「希望哲學的論述」,後人將他的著作集結成書,其中談到希望的六個特徵:

  1. 可能之保證(Assurance)。評估之後看到可能性、有把握,這才是「希望」。聖經說:「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有把握,對未見之事有確據。」(來十一:1)就像用望遠鏡看星星,雖然遙遠但看得到,這叫希望;若睡覺時閉眼夢見星星,那叫夢想。兩者都是對未來的想像和期待,但夢想是不知道會不會發生,希望卻是具體、有把握會發生。
  2. 吸引之美善(Goodness)。將來會發生的事,並非每件事都讓人喜歡,要能讓人喜歡的才稱作「希望」。保羅說:「我們的盼望、喜樂和所誇的冠冕是甚麼呢?」(帖前二:19)他認為盼望跟喜樂是一起的,所盼望的乃為美善之事;對個人而言是好的、渴望得到的。將來的事,有些讓人擔憂、不想要,這就不叫作希望,而叫作害怕。希望跟害怕都是對將來的感覺和期待。
  3. 實際的困難(Difficulty)。凡事要完成,都有實際的困難,像明天的「日出」,雖然尚未發生卻是可預期、沒困難的,這不稱為希望。要有努力才能夠得到,才叫希望。所以,「希望」含有努力的成分在裡面。換句話說,躺著就會發生的事情不稱作希望,因為那是自然規律的事。
  4. 未必之或然(uncertainty)。將來的事縱有把握、有保證,卻非絕對,有其不確定性,這叫作或然率:可能發生、也可能不發生,聖經說:「其實明天如何,你們還不知道。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?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,出現片刻就不見了。你們倒應當說:『主若願意,我們就能活著,也可以做這事或那事。』」(雅四:14-15)
  5. 無法全掌控(uncontrollability)。所希望之事,常無法百分百完全掌控。路加記載他們遇見船難時,說:「船被風抓住,無法頂風航行,我們只好任它漂流。」(徒廿七:15)船可能會破沉,人可能會落海,但人們希望可以平安渡過。在不能完全掌控的事物面前,人有某種程度的謙卑,這叫希望。鐵達尼號的船長說:「我是我靈魂的船長(I am the captain of my soul)」,我是自己命運的掌控者,無謙卑的人是不需要希望。
  6. 忍耐之期盼(expectancy)。為了那吸引人的目標,會忍耐期盼將來可能發生的事。有些不確定、又沒有能力去處理的事,人只有忍耐地等候,就像「農夫忍耐等候地裏寶貴的出產,耐心地等到它得了秋霖春雨。」(雅五:7)如果不想等,放棄了就叫作絕望;但是,願意忍耐等下去,就還有希望。

除此之外,希望包含關係間的承諾,例如婚姻誓約的「我願意」,因為相信對方所說的話,是在上帝面前可兌現的承諾,因此心中充滿樂觀、期待,這是希望。聖經說:「求祢記念祢向僕人所說(應許)的話,這話使我有盼望。」(詩一一九:49)因著相信對方的承諾,而帶來的樂觀,就是希望。反之,不相信就帶來悲觀。

一、基督徒的確信

從D-day到V-day,這段如苦海的過程,有耶穌的應許::「我對你們說了這些事,是要使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。在世上你們有苦難,但你們要有勇氣,我已經勝過世界。」(約十六:33)因此基督徒有生命的盼望,確信自己:已經得救、得赦免、得永生、成為上帝兒女,「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,要讓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。」(約壹五:13)初代信徒有此確信,所以能夠在患難中站立得住,滿有喜樂與容光來為主作見證,甚至衝擊、影響當時的世界。他們是真知道(真正認識)上帝、確信得救恩的人。

  1. 確信自己得救

首先要確信上帝的信實和祂可靠的話,祂所應許我們的一切都必實現,最重要在於真心悔改,接受主耶穌為救主。如果已真心悔改,就應當深信不疑上帝已救了你,赦免你,賜你永生,「盼望那無謊言的上帝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,」(多一:2)保羅信心的盼望:「所以,諸位可以放心,我信上帝怎樣對我說,事情也要怎樣成就;」(徒廿七:25)若懷疑上帝的應許,就是當祂為說謊的。

  1. 確信聖靈的見證與工作

>聖靈在你心中,給你一種內在的印證與「認知」,使你真知道自己是上帝的兒女,上帝是你的父。你稱上帝為「阿爸、天父」是很自然和容易的(這在未信主時是不容易做的)。「因為上帝將祂的靈賜給我們,由此我們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裏面,而祂也住在我們裏面。」(約壹四:13)你很難向人解釋心裡的直覺、感受與確據。這是心靈前所未有、難以言喻的領悟,使你深知自己是上帝的兒女,已經與上帝有關係了。

>聖靈一直在做奇妙工作,特別在我們信主受洗時,祂住在我們裡面做改變生命的工作。我們若隨從祂的引導,讓祂管理我們,生命就會改變、進步,越來越像主耶穌,「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。」(羅八:14)。

  1. 確信生命的改變

生命改變從:a.喜樂、禱告、感謝開始「要常常喜樂,不住地禱告,凡事謝恩,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」(帖前五:16-18);b.對屬靈的事更有興趣、更敏銳的心靈與上帝交談、更愛讀上帝話語;c.不再有罪惡感(已得赦免)卻對罪敏感「抵擋仇敵(撒旦),並且完成了一切後還能站立得住。」(弗六:13)因為「聖靈自己與我們的靈(心)一同見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」(羅八:16);d.順服主、愛兄姊、勝過世界、「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。」(彌六:8)生活各方面有能力勝過罪、結出聖靈的果子「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。」(加五:22)

二、我們的行動

確信之後的行動,首先要知道「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」;因此主耶穌降世為人,被釘在十字架,代替我承擔刑罰;主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,復活的主能幫助我、救我脫離罪惡。所以:

  1. 承認自己的有限與軟弱(認罪):「上帝啊,開恩憐憫我這個罪人!」(路十八:13)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壹一:9)
  2. 明白耶穌為我的罪,代替我死,並且祂今日仍然活著:「若口裏宣認耶穌為主,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人中復活,就必得救。」(羅十:9)「除祂(耶穌基督)以外,別無拯救,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」(徒四:12)
  3. 接受上帝所賜白白的救恩,不是靠自己的努力、功德: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而是上帝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(弗二:8-9)「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,就白白地得稱為義。」(羅三:24)
  4. 邀請耶穌進入我生命,做我生命的主:「看哪,我站在門外叩門,若有聽見我聲音而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裏去,我與他,他與我一起吃飯。」(啟三:20)「凡接納祂(耶穌)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。這些人不是從血生的,不是從情慾生的,也不是從人的意願生的,而是從上帝生的。」(約一:12-13)

三、得救的祝福

上帝創造萬物到第五日,面對一切聖經說:「上帝看為好的」;第六日,上帝以自己的形象(生命屬性)造人,賜給人管理的恩賜與任務,並將一切讓人享用,「上帝賜福給他們,…上帝看一切所造的,看哪,都非常好。」(創一:28、31)因此,藉著耶穌基督得救、恢復與上帝「父子關係」的人,必得祂創造之初所應許、並已賜下的祝福。

  1. 上帝兒女、祈禱親密。兒女是被疼惜、並且擁有天父的一切富足的身份是「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,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,使你們的喜樂得以滿足。」(約十六:24)
  2. 聖靈內住、得勝喜樂。主耶穌說:「我要求父,父就賜給你們另外一位保惠師,使祂永遠與你們同在。祂就是真理的靈,是世人不能接受的。因為他們既看不見祂,也不認識祂;你們卻認識祂,因祂常與你們同在,也要在你們裏面。」(約十四:16-17)「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,遷移到祂愛子的國度裏。藉著祂的愛子,我們得蒙救贖,罪得赦免。」(西一:13-14)
  3. 天使相助、眾人蒙福。在每天生活中,實際經驗到「眾天使不都是事奉的靈,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服務的嗎?」因(西一:14)並且成為上帝賜福這世代的器皿,「我們是祂所造之物,在基督耶穌裏創造的,為要使我們行善,就是上帝早已預備好要我們做的。」(弗二:10)

從D-day到V-day雖然險峻,但主耶穌說: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都到我這裏來,我要使你們得安息。」(太十一:28)耶穌的同行,使人安穩自在;祂又說:「盜賊來,無非要偷竊,殺害,毀壞;我來了,是要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」(約十:10)主耶穌所帶給我們的豐盛生命,不僅超越今生,而且還會「福杯滿溢」、潤澤親友、造福萬民。

※ 思考與分享 ※

  1. 求主幫助、聖靈作工,使我確信「自己的得救、聖靈內住我心的見證與工作、我的生命必然改變」!
  2. 我如何成為別人的祝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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