恩典與律法

恩典與律法

主講人 / 作者: 
許承道牧師
佈道日期: 
2022-08-21

路加福音十三10-17 來書十二28

猶太宗教的「律法」共有613條誡命,其中248條是命令:「你要…」,365條是禁忌:「不可以…」。猶太拉比說248是人身上所有的骨頭加上重要器官(拉比解剖學計算方法),代表整個人/全人要遵守上帝的命令;365條禁止的,提醒我們「天天」都不要犯罪,不要做上帝說不能做的事。因此,一個人、每一天都要遵守上帝的誡命,不管是正面的「要」,或是負面的「不要」。

一、律法豐富生命

聖經中第一次出現是在出埃及記:「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,在你額上作紀念,使耶和華的 תּוֹרָה torah律法﹙教導﹚常在你口中,」(出十三9) תּוֹרָה torah就是:律法、教導、指引、指示。摩西死了,約書亞繼承領導以色列百姓,上帝跟他說:「7只要剛強,大大壯膽,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torah,不可偏離左右,使你無論往哪裏去,都可以順利。8這律法torah書不可離開你的口,總要晝夜思想,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。如此,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,凡事順利。」(書一7-8) 因此,律法是要使人得生命、享豐盛。

第一次以文字方式呈現「上帝生命話語」和人的接觸,就是摩西所領受的「十誡」,這是以第一誡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;」為中心,擴展到其它--與上帝生命關係(二至四誡),以及與人倫理關係(五至十誡) 的實踐。原本是祝福的律法,卻因為人的有限(做不到)與軟弱(自我中心),竟然成為束縛。

在福音書中有幾次的場合,耶穌被問到: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最重要?哪一條是總結。(太廿二36;可十二28;路十25-27) 我們看到都是以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耶和華-你的上帝。」(申六5) 為核心,然後以「愛人(鄰)如己」顯明前者;因為是一體的兩面。福音書中,多了「盡意 διάνοια/dianoia」,是指理解力、思想。

二、愛上帝與愛人

「愛人(鄰)如己」不在十誡之內,但這是十誡中後六誡的精神,若要完成第一誡,就要落實關愛他人的事。耶穌從冷門的法律,連結到很溫暖的關係,指出重要的不是背誦誡律、分析條文之重要與否,而是你與上帝之間有沒有「盡其在我」的愛的關係。耶穌將遙遠的上帝,拉到很近的鄰居,也就是說最重要的「愛上帝」,就會「愛鄰人」,愛那有上帝形像的人。我們對鄰居表現出善意,還是不理、惡意?別人很容易就看出來。所以耶穌提出愛人如己,用很近的鄰居來查驗是不是愛上帝。

今天的經文是耶穌最後一次出現在會堂的記載,然而身旁仍然充滿宗教當局的監視。看到耶穌治好這位被鬼附身、病了十八年的女士,會堂的主管馬上來干涉,卻又沒有勇氣責問耶穌,「就氣忿忿地對眾人說:…」向眾人說教、解經:「有六日應當做工;那六日之內可以來求醫,在安息日卻不可。」

猶太傳統規定治病算是一種工作,耶穌在安息日治病就破壞了規矩;但是耶穌以他們所定的規則來回應。因為猶太拉比們一向強調要善待動物,所以允許百姓在安息日解開牲口的繩索,牽去飲水;耶穌才會回答在上帝的眼中,當然可以在安息日將這可憐的女士的捆綁解開。

三、恩典勝過律法

許多人和這位會堂主管一樣,專注律法條例,勝過愛鄰舍、愛同胞。他們比較關心律法是否完整、不被破壞,然後行有餘力再去關心人是否得醫治。這也是今日世界的場景,存在於個人與團體之間的張力。在戰爭來臨時、在賣場獲利中、在強調大數據的時代,個體已經不能算是一個「人」,而是被堆積在一起,像是活的彈藥,是統計表上的一條項目。這世代把人看成「會走動的試驗品」;人是無法靠律法得生命、享豐盛。

但是,基督信仰看個人生命比組織來得重要,生命所領受的恩典勝過律法。如果沒有基督信仰,政治、經濟就成為極權狀態。在教會、教會機構中,我們同樣面臨這項挑戰,是否堅持更注意傳統、法規勝於愛
上帝愛鄰舍。耶穌在安息日行醫治,這不是第一次,祂所堅持的是,如果能夠在今天醫治的話,就不要拖延到第二天;生命、生活中有許多善行是從今天開始,到了明天常常於事無補了。

保羅說:「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」(羅七12) 今天被邪惡勢力掌管,但是良善推動我們向前。聖經說:「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,就當感恩,照上帝所喜悅的,用虔誠、敬畏的心事奉上帝。」(來十二28) 愛的行動、接納欣賞會解開人所受的綑綁,這是事奉上帝所顯明的虔誠與敬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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