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信
我信
主講人 / 作者:
許承道牧師
佈道日期:
2026-01-11
徒行傳十七22-31
這是保羅第二次宣道旅程中的一站,西拉和提摩太還留在庇哩亞:「16 保羅在雅典等候他們的時候,看見滿城都是偶像,就心裏非常難過。17 於是他在會堂裏與猶太人和虔敬的人,以及每日在市場上所遇見的人辯論。18 還有伊壁鳩魯和斯多亞兩派的哲學家也與他爭辯。有的說:『這胡言亂語的要說甚麼?』有的說:『他似乎是宣傳外邦鬼神的。』這是因
保羅傳講耶穌與復活的福音。19 他們就把他帶到亞略巴古,說:『你所講的這新學說,我們也可以知道嗎?』」
一 我信上帝
亞略巴古(Areopagus)在雅典的西北,是當代的高等法院、城市的元老委員會。保羅第二次宣道旅程在歐洲,從腓立比、帖撒羅尼迦、庇哩亞,到雅典,站在亞略巴古當中,向雅典人介紹他們所宣稱的『獻給未識之神明』的上帝。這位上帝不僅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,甚至將生命、氣息、萬物賜給萬人。保羅說上帝離我們不遠,他引用雅典人古早的詩,說:「我們也是他所生的。」(徒十七22-29)這是保羅在理性法院、知識殿堂向外邦人介紹:「我信上帝」。這正是初代教會信徒必須表白的信仰內容與態度。
「使徒信經」主要目的是要澄清信仰內容,特別是回應當時已被判為異端的思想。而且門徒到普天下去傳福音,宣講耶穌所傳的「上帝國」之福音,將重點聚焦在「復活的基督耶穌」。由於宣教地點分散,門徒所傳的信仰理解和重點可能不盡相同,發展過程中難免產生分歧,甚至相互牴觸,因此,教會就必須提出有共識的核心信仰。
二、信仰告白
「信經」(creed)拉丁文是Credo,意思是「我信」,因此「使徒信經」的每一條文都以「我信」開始,然後述說所承認接受的信仰內容。禮拜中每一位信徒藉著公開宣讀,表示自己承認、接受這些最基本的核心信仰,就是信仰告白(confession)--包括宣讀的內容和公開宣講的行為。
當有人決志接受基督耶穌的信仰要加入教會時,教會審查入會申請者的信仰,並要求在眾人面前告白自己所信的,其內容應該源自使徒所教導的核心信仰,以「使徒信經」來做「信仰告白」,這是「一次洗禮、一生跟隨」的提醒與見證。
人的知識能力有限,無法透徹了解萬事萬物,有些事物需要藉著相信而接受,這「相信」只是目前欠缺清楚的證據,並不是非理性的憑空臆想。科學家根據推理、而先「相信」宇宙中有某種值得探索的真理,然後傾全力找尋證據。等到證據齊全,就提出先前所相信之事物的「真實性」之結論。因此,這樣的相信和「盼望」是有密切的關連:「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有把握,對未見之事有確據。」(來十一1)
三、我信
「相信」的背後隱含一定的推理邏輯,推理可能產生錯誤的結果,卻是理性的。這和科學家從「相信」或「假設」開始探索、尋找「證據」,再用理性辯證的方法得出合理的結論的邏輯,基本上沒有甚麼差異。信徒的「相信」和科學家的「假設」雖然不完全一樣,但「相信」若缺乏理性則淪為「迷信」。一個正確的信仰(正信)應該是理性的,即使理性的認知並不完全。
除了理性分辨之外,形成真實、堅定的信仰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「經驗」或「體驗」,「我從前風聞有你,現在親眼看見你。」(伯四二5)與上帝面對面的生命會遇的經驗,將進一步強化初始的認知、而成為信仰的基礎。以前對上帝只具有知識(頭腦)的認知,有了會遇的經驗後,就對上帝深信不疑,祂不再是人在大腦裡面想像的上帝,而是心靈敬畏、仰望、尊崇的神聖對象,甚至是人生一切的主宰。
「信仰」是生命的方向、意義、內容的指南針。不同信仰者有不同的生命態度和發展,而有、無信仰者,其差別更大。有信仰的人除了看見自己之外,很容易看到別人和「在人之上的上帝」,所以較能替別人設想或看見自己的有限,必要時也較能犧牲自己,成全別人和上帝。沒有信仰的人比較可能只看見「自己」,其世界和生活基本上是以「自我」為中心,也就比較容易成為自私的人。
因此,基督徒必須思想:「信上帝,我的生命是否有所不同?」「信耶穌基督是主,我的生命義意是否會不一樣?」如果會,表示基督信仰和我的生命是有關係的;如果不會,那麼基督信仰可能只是表面禮儀,或只是需要時可利用的工具,對我的生命就無關緊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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