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全能的父
全能的父
主講人 / 作者:
許承道牧師
佈道日期:
2026-01-25
馬太福音六9
上帝,是信仰的對象,和我們的生命、生活有緊密的關係。從信仰的角度看上帝,就知道祂是宇宙萬物、一切存有(beings)的源頭,無生命的存在物和有生命的存在物(包括我們)都從祂而來;祂是一切的開始者(beginner)、生成者,也是一切能源的源頭,沒有祂,就沒有「一切」,沒有任何存在。
一、我信上帝
上帝和我們之間具有「我-祢(I-Thou)」的關係,而不是「我-它(I-it)」的關係。這種「我-祢」的關係,顯明上帝是可以溝通的主體,是活的,可以在心靈裡和祂對話、交談。上帝不應該是沒有生命、不動的偶像,被放在一個固定的地方供人膜拜,而應該是一個無所不在的神靈,那是偶像無法展現的真象與實在。
希伯來人自古即尊崇獨一真神,不敢稱其名、不知其名為何?所以上帝向摩西介紹自已時,說:「我是自有永有(I am who I am)」(出三14)。以色列人以四個希伯來文子音字「יהוה」YHWH(雅蘶),來尊稱之;華文譯為「耶和華」。
十誡的第三誡:「不可妄稱YHWH(耶和華)-你上帝的名」(出廿7);所以以色列人稱這位「自有永有者」為「adonai」(我的主),在第二世紀翻為希臘文時,譯此為κύριος(kyrios),上主(the LORD)。因此,上帝,是我的主,是我生命的上主。
二、天父阿爸
耶穌教導的主禱文說:「我們在天上的父」(太六9),耶穌稱呼至高、至尊、至聖的上帝為「阿爸(abba)」(可十四36),祂把上帝和人之間的距離拉到極親密(intimacy),使人感受到祂就在我們的生活中,甚至就在我們的身邊。因此,上帝是每個人都可以親近的對象,祂和人之間的關係是直接的,不再需要藉著祭司的求情,或用獻祭的方法討祂的喜歡才可以親近。
這位天父養育、栽培、管教、保護祂的子女,祂既嚴厲又慈祥,並且掌管天下萬事萬物:「11天離地何等的高,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!12東離西有多遠,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!13父親怎樣憐憫他的兒女,耶和華也怎樣憐憫敬畏他的人!…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,他的國統管萬有。」(詩一O三11-13、19)
耶穌應許:「我要求父,父就賜給你們另外一位保惠師,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。」(約十四16)所以聖靈幫助我們進入「悔改、成聖、明白聖經、服侍見證」的天路歷程。當我們禱告,說:「天父」時,聖靈要提升我們生命眼光,從「地上」的事,看到「天上」的事;從「現在處境」提升到「豐盛創新」的生命。
既然我們的父親在天上,我們就該活出有天上的樣子,不要只注重地上的事,反要常抬頭看天父喜歡什麼(西三1-2),這樣我們就能在地上過不一樣的生活,其中最重要的不一樣就是「錢財投資」。有位牧者說:做好事使錢上天堂,做好人、在天上有戶口,才使人進天堂。
三、全能的父
使徒信經一開頭就說:「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」,全能(omnipotent, all powerful),就是無所不能。耶利米說:「主耶和華,看哪,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和地,在你沒有難成的事。」(卅二17)耶和華上帝的話臨到耶利米,說:「看哪,我是耶和華,是凡有血肉之軀者的上帝,在我豈有難成的事嗎?」(卅二27)
上帝的全能不是邏輯性的全能,因為上帝的全能不逾越自身的律則 (law)。約伯的三位朋友之一書亞人比勒達說:「上帝豈能偏離公平?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?」(伯八3)意即上帝不會做不公平、不公義的事,即使祂有能力做,並且能輕易做,但祂還是只做符合公平、正義的事。因為上帝是公平、正義,而公平、正義本身不能違反自己是公平、正義的本質。
啟示錄記載使徒約翰看到四個活物,晝夜不住地唱詩、頌讚那超越時間的永恆全能者:「聖哉!聖哉!聖哉!主—全能的上帝;昔在、今在、以後永在!」(啟四8)因此,每次公開誦讀使徒信經,都是對我們自己的挑戰:我真的這樣相信嗎?相信天父是全能的嗎?願意將自己的困難和不確定的未來交託在祂手裡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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