禱告的心

禱告的心

主講人 / 作者: 
紀評方神學生
佈道日期: 
2012-04-29

禱告的心

馬可福音12:38-40

今天的經文中,耶穌教導門徒:「你們要防備文士」,而文士在新約的角色中,是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。如果簡單講,文士就是研究摩西律法的專家或是學者。而他的職責有三個:1、保存律法。努力將摩西律法應用在日常的生活中,所以產生了許多不成文的律法。2、傳授律法。路加福音2:47三天後,他們才在聖殿裏找到他。他正坐在猶太教師們中間,邊聽邊問。從經文看到,耶穌在小的時候也曾經在聖殿當中,接受文士的教導。3、文士統稱「律法師」及「教法師」,因為他們在公會中任審判官,或賦予執行律法之權。

驕傲的心

文士在聖經當中,大部分都會被描述成反對基督的那一方。聖經透過他們來提醒著讀者,信仰並不是僅僅透過遵守律法就可以得救。而是人心的改變,回轉向上帝。但今天的經文中的文士他也會禱告,但是耶穌為什麼會說要防備文士。我們來看經文中如何描述,他們好穿長袍走來走去,喜歡人們在街市上向他們問安,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,宴席上的首座。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,假意做很長的禱告。這些人要受更重的懲罰!

文士的行為第一、驕傲,第二、貪婪、第三、虛偽,我們就從第一個驕傲來看。什麼是驕傲呢?驕傲其實是一種認識自己的其中一個表現,這些表現的特徵是一種高舉自己,以自己為中心,看不見別人。驕傲的背後隱藏著一個重點,就是「支配的慾望」或是「控制的慾望」。人所看到的一切有形無形的,包括自己本身的一切都想要控制、掌握。簡單來說就是要贏,贏過一切。所以要怎麼樣才能贏呢?就是「爭」!C﹒S路易斯這樣說:「驕傲的本性的就是要爭,不容誰強過它」爭面子、爭權力、爭金錢等,透過外在一切的是人、事、物來滿足自己內心的慾望。透過心中的驕傲,放大自己的慾望。開始覺得自己無所不知,什麼事自己都能夠搞定。覺得自己所做的都是對的,都是為著別人好。覺得自己是最敬虔,我的禱告上帝的都一定會垂聽、都一定會實現。

人漸漸的並不是看見上帝的恩典做為,卻是上帝恩典成為滿足自己的私慾的驕傲。而驕傲使得人離開上帝,對上帝徹底的背叛。但是這樣的人有可能看起來還是一個敬虔信徒,但是他的心裡卻是藉著上帝的名來假裝謙卑,在其他信徒面前取得驕傲。

驕傲的心使我們遠離上帝,我們的眼裡再也看不到別人。我們的眼中只會看得到自己,希望透過別人或是外在的任何事情來滿足自己的慾望。驕傲無法像其他的罪,用一種很具體的描述出來。例如不讀經、不禱告、殺人、姦淫、做假見證、偷竊等。驕傲是一種內心的罪,是藏在人自己的心裏面的。驕傲控制了我們,使我們活出罪的生活。但很多時候我們可能難以察覺,甚致並不曉得我們已經被驕傲控制了。

禱告的心

禱告並不是我們去改變上帝、或是改變任何的事情,禱告最重要的是改變我們自己。悔改在基督信仰中是一個很關鍵的反省,透過悔改看見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情,是不是得罪了上帝。可是往往我們知道我們自己得罪了上帝,在禱告中求上帝原諒,但是我們的行為是否有改變呢?以賽亞書這樣記載「你們舉手禱告,我不聽;不管你們有多少禱告,我都不聽;因為你們雙手沾滿了血漬。」(賽1:15)以色列人知道向上帝禱告,但是他們所行的卻是上帝所恨惡的。上帝恨惡那些「用嘴唇尊敬我,心卻遠離我」(賽29:13)

在有一次的團契的聚會中,討論到一個問題。基督徒的好行為,為什麼能使天父得榮耀?我第一個想到就是遵守聖經的律法,但是又想一想這似乎有點太難了。接著我又想什麼是好的基督徒,我們是怎麼去定義的基督徒。忽然發現,我們都是用外在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去定義好壞。可是聖經裏面的耶穌常向罪人傳講愛,卻對宗教人士傳講審判。上帝並不是看人外在的行為,是看人內心所想的。這跟人是不一樣的,因為我們瞭解一個人是從一個人的外在表現開始認識。透過一段時間的相處,我們才有可能慢慢的瞭解對方。但這樣的瞭解卻是有限的,因為我們無法讀出對方心中所想的念頭。

所以人很難藉著外在的表現,來去評斷一個人的好壞。雖然我們可以藉著聖經的一些處事原則或是律法,來評斷一個人的好壞。但是耶穌並不是以一個人外在的行為,來決定他能不能得救的關鍵。能否得救的關鍵是他的心,而不是他的行為。當我們在上帝面前禱告的時候,我們的心思意念是歸向上帝還是歸向自己。悔改認罪在上帝的面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這表示上帝光照在我們的裡面,將那些存在心裏面的黑暗除去。當我們被聖靈的光照的時候,就會真正的瞭解自己是有罪的人。求上帝幫助我們,每當我們開始禱告時上帝的靈就會提醒我們。讓我們自己能夠明白,我們其實都是有罪的人。箴言如此說:「你要保守你心,勝過保守一切;因為一生的果效,是由心發出。」(箴4:23)

而驕傲的人最難的一件事情就是承認自己有罪,這樣的人從來不說「我錯了」。而將所做的一切行為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,都是別人的錯。即便承認了是自己的錯,也會找很多的藉口將責任推卸,並且對自己的錯毫無悔意。這樣的人縱使在上帝面前禱告,上帝是不會垂聽他的禱告的。如果真正的在上帝面前悔改的人,他的心是轉向上帝的。因著轉向上帝的心,帶出信仰的行動。而這樣的行動我叫做「愛的行動」,實踐出耶穌基督的教導。讓人看見我們就是他的門徒,有別於其他的人。

禱告的行動

耶穌這樣說:「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」(約14:15)當我們真實的在上帝面前悔改,必定會帶來行為上的改變。因為我們開始轉向上帝,不再看自己為中心。「愛」是當我們在上帝面前悔改認罪,上帝的愛包容我們一切的過犯。因為耶穌為我們的罪,被釘在十字架上。祂所留的寶血洗清我們的罪,讓被罪綑綁的我們得到自由。上帝的愛充滿在我們的心中,讓我們能夠完全的感受到耶穌的愛。這個愛是會帶出力量的,帶出行動的力量。這有別於我們知道要禱告,但是我們只是遵守著律法規定。但是我們的心中沒有上帝的愛,所行的只不過是一種外在的形式。

因為我們仍舊沒有除去心中的驕傲,認為我可以靠著我自己來得著上帝的稱讚。我可以靠著我自己的知識經驗,成為義人。但是保羅告訴我們並不是因著行為可以在上帝的面前被稱為義人,而是因著信。並不是遵行律法為不重要,而是那遵行律法背後的動機與心態,是靠著上帝還是靠著自己。我們得救本是上帝的恩典,這本是上帝主動的愛。

約翰壹書裡面這樣記載「我們一切所求的,就從他得著,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,行他所喜悅的事。」(約壹3:22),真實的悔改認罪。上帝的靈就會成為我們的力量,讓我們活出上帝的所喜悅的行為。而我們知道,這一切都是上帝的愛。但很多的時候我們是軟弱的,我們容易受到世界的影響。讓我們又陷入在驕傲的當中,看不到上帝。但是聖靈會成為我們的幫助,會提醒我們的所行的一切。

有時改變是會讓我們痛苦的,因為需要除去我們自己的喜好、除去我們過往的經驗、除去我們的堅持。只有當我們經歷到這些,我們的生命才能真正的改變。透過如此的改變,我們才有辦法活出上帝的愛。這過程是漫長的,不是今天我們禱告馬上就改變。江山易改,本性難移,這句話所指的是雖然我們可以很快的調整我們外在的行為,但真正的難調整的是我們的心。但是當我們真正面對自己、面對上帝時,才能夠透過上帝的愛來改變我們自己。當我們的心回轉向上帝時候,會帶出愛的行為。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榮耀上帝,為了要世人知道上帝的愛。

我們的生命與一切的事物都是從上帝而來的,所以我們要曉得上帝的命令並且遵行。透過上帝的靈在我們裏面不斷的提醒我們,改變我們內心得罪上帝的想法。透過如此的改變行出上帝所喜愛的行為,上帝必然會垂聽我們的禱告。因為當我們禱告的時候,我們就會瞭解上帝的心意。我們的禱告不再是我們自己的心意,不再是照著我們自己的喜歡。而是照著上帝的靈在我們裏面的啟示,活出耶穌基督的樣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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