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是苦啊!?

我真是苦啊!?

主講人 / 作者: 
許承道牧師
佈道日期: 
2014-02-23

我真是苦啊!?

馬太福音十六24-27、羅馬書七15、24

人的一生領受上帝所託付各樣恩賜,除了感恩之外,如何管理、運用、使其發揮果效,這是必須面對的真實功課。前兩週提到「工作的上帝」、「從休息到安息」,這是時間進程的分配運用,今天我們進入另一階段:「生命關係」的管理。在朋友、牽手、親子、家庭、鄰舍,諸多關係中,最重要、也是最基本的關係,就是人跟自己的關係--怎麼看自己。

有位老師提醒我們,在主耶穌的大誡命中,愛神愛人的內涵裡有一個特別關係,耶穌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你的上帝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(太廿二37-39)愛神、愛人,我們願意學習,並且經歷其中愛的互動;但是,「愛己」呢?位於關鍵處,「愛己,在愛神愛人中曉悟」;識己,在認識上帝中明白。

一、認識自己。

青年朋友在學校,都會有機會通過輔導室協助,作「自我認識」的功課,無論是性向、興趣、自我能力,都是為要幫助自己將來的成長與發展。但是,如同保羅的自我剖析,人們發現要認識「我」,實在不是那麼簡單的事。從佛洛伊德(Sigmund Freud)、容格(Carl Jung),到蘇利文(Harry Sullivan),對於認識自我,各家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。

我們常聽到的一個學說「Johari Window周哈里窗」,是由兩位美國加州大學教授共同提出,Joseph Luft(約瑟魯夫特)、Harry Ingham(哈利英翰)。

周哈里窗理論說明圖

「我」實在是很複雜的存在,有自己知道別人也知道的,有藏起來不為人知的,甚至還有自己不知道卻天天顯露在人面前的。就像保羅的說法:我裡面,有兩個我(其實不只兩個),在對話、在吵架、在拔河。

二、心靈爭戰。

保羅說:「因為我所作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作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作。」(羅七15)這裡提出四個「我」:行為的我、不明白的我、良善卻沒能力的我,還有自我厭惡的我。這種複雜的關連,保羅作了說明:「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…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,就不是我作的,…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。…按著我裡面的意思(原文是人),我是喜歡神的律,…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」(18-23節)

保羅描述有許多個我,自我掙扎、彼此爭戰,甚至都被推往毀滅方向,莫怪保羅說「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(24節)但是保羅得到秘訣:「感謝上帝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」(25節)這種掙扎與內在爭戰,在信主之前會有,在信主得救之後還是存在,這是生命的實況。

保羅提醒我們,公民與道德的無奈、律法良善仍有副作用,它將人性悖逆引發出來:「這樣,我們可說甚麼呢?律法是罪嗎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然而,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;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」(七7-8)有時,縱使人心願意,但是行不出來,如同在客西馬尼園,主耶穌堆學生說:「總要儆醒禱告,免得入了迷惑。你們心靈固然願意,肉體卻軟弱了。」(太廿六41)

三、學習面對。

在基督徒生命歷程中,我們在受洗時都會叮嚀:洗禮一次、跟隨一生。藉著洗禮,歸於基督名下,生命得到重生,同時要回應上帝的愛,跟隨耶穌基督的腳步,學習愛神愛人的功課,這是一輩子的學習。這裡就出現兩個狀況:稱義和成聖。

「稱義」是一次的事件,領受基督救贖的恩典,人以悔改相信來回應,罪形得赦免,得到永生的應許。「成聖」是一生經歷聖靈更新的恩典,人以傾聽順從來回應,生活中脫去舊我減少罪行,過得勝的生活。「所以,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,也就在城門外受苦。」(來十三12)

四、愛己,在愛神愛人中曉悟;識己,在認識上帝中明白。

  1. 保羅發現,接納自己的有限與軟弱,會得到出人意料之外的能力:「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,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」(林後十二9)
  2. 在經歷得勝的生活時,更需要反省自傲與自戀的迷思,這是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功課:「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,穿上了新人。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,正如造他主的形像」(西三9-10)免得落入「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。因為那時,人要專顧自己,貪愛錢財,自誇,…」(提後三1-2)
  3. 獻上自己當作活祭。「所以,弟兄們,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上帝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」(羅十二1)「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,並且用十足的升斗,連搖帶按,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;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。」(路六38)

耶穌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 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(生命:或譯靈魂;下同)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」(太十六24-25)這不是生命的奧秘嗎?為己,與愛己,是大不同。在獻己、在分享出去中,學習跟隨耶穌的愛己—得著生命。

思考與分享

  1. 在我的生活中,最大的掙扎是甚麼?
  2. 訂下目標落實「愛己」,目標是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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